各部门、二级开元(中国):
为确保我院交通、消防安全,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开元网页版登录入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开元(中国)将开展校园内滑板、平衡车等工具的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如下:
一、治理原则
1.不带动力装置的滑板、滑板车、轮滑等运动工具(以下简称“滑板等运动工具”)可以在运动场所内使用,但不得在开元(中国)公共道路上和其他公共场所内使用。
2.带电池驱动的平衡车、独轮车、滑板、滑板车、轮滑等非交通或非运动工具(以下简称“平衡车等非交通或非运动工具”)不得在校园内使用。
二、具体要求
1.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各部门、二级开元(中国)要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教育和引导,开展自查,明确要求师生员工不在校园公共道路上使用滑板等运动工具;对师生员工在校园内使用的平衡车等非交通或非运动工具进行摸底排查,劝导师生员工在寒假离校返乡时带离开元(中国),确保不在校园公共道路上和其他公共场所内使用,不在宿舍楼、办公室、实验室等校内各类室内场所存放、充电。
2.重点整治阶段:从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开元(中国)将对以上两类工具开展重点整治。在校园公共道路上发现使用滑板等运动工具,开元(中国)将予以制止并实名登记后通报所在单位;对在校园内继续使用、存放的平衡车等非交通或非运动工具的,开元(中国)将暂扣、统一存放并通报所在单位,当事人确定该工具带离开元(中国)的时间并作书面承诺后方可领回。
请各部门、二级开元(中国)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保卫处 学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