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持证上岗(消控人员还需持《国家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服从上级指挥,听从命令,遵守纪律。
第二条 认真执行开元(中国)有关治安、消防和交通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熟悉校园内各单位、部门的所在位置和学生宿舍的分布情况。
第三条 文明执勤,热情服务,坚持原则,适当灵活,履行职责;认真执行开元(中国)有关校门出入规章制度;认真检查进出校门人员和车辆;认真巡逻、认真执勤;发现问题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
第四条 执勤过程中,发现国家安全、治安和消防上的不安全因素或隐患,要及时向保卫处报告,及时处理;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采取临时性措施,以确保安全。
第五条 做好一般性轻微治安纠纷的处理调解,并将处理意见事先向保卫处请示汇报。
第六条 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对各类案件的查处。协调配合安全保卫部对各种事务的调查,对各类纠纷、事故的调处工作。
第七条 承担校园交通管理工作,做好校园内公共场所非机动车、机动车停放秩序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 校卫队员是校园义务消防队员,应做到熟悉各种灭火机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了解消防设施的部位、功能。
第九条 负责做好校园内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条 完成安全保卫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二章 巡逻岗位职责
第十一条 为强化校园治安管理和公共安全,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建设文明校园,制定校卫队巡逻检查制度:
(一)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执勤装备。
(二)按规定要求做好巡更打点及检查工作。做到脑勤、手勤、脚勤、嘴勤、眼勤,耳勤,鼻勤。对校园学生宿舍,办公楼,教学楼,仓库等重点安全责任区,进行仔细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
(三)制止在校园内违法违章散发宣传片、印刷品的行为;制止未经有关部门同意的在校园内组织的集会,演讲,报告、摆摊设位等行为;预防和制止校园内违法犯罪活动以及伤害事故,对一切行迹可疑人员进行查询了解。
(四)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置各类火情、险情和安全问题,同时准确报告。
(五)晚上22时至23时,负责检查各楼内安全情况,检查完后关闭楼道内的照明设备。
(六)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七)积极完成开元(中国)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 门岗职责
第十二条 在班长、副班长的带领下,做好校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勤时提前5分钟列队上岗,严禁迟到、早退、中途脱岗。
(二)着装统一,举止端正,精神饱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三)对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人员先敬礼,对于外来车辆核对访客信息并登记,方可准许入内。对出校的车辆严加查看,物品的外出凭开元(中国)出门证放行,无出门证的和可疑物品外出执勤人员不予放行。
(四)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进出校门,一律下车推行,进入校园提醒行驶人减速慢行,无校园通行证的车辆严禁入内;提醒机动车进入校园禁止鸣笛,严禁超速,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
(五)遇事冷静,处事恰当,反应迅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六)在开元(中国)上下班车流高峰期间或与开元(中国)重大活动,队员应在校门口维持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进出校园安全有序。
(七)保持值班室卫生整洁,管理好值班室对讲机,警具等其他器材,值班室严禁外来人员进入闲聊。
(八)严禁执勤期间使用手机聊天、看视频,严禁用值班电话聊天。
(九)做好值班及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必须在岗位上进行。
第四章 物品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为了保证物品的有效管理和正常使用,安全保卫部特制定此制度。
(一)配备到岗的警用器材(对讲机、盾牌、钢叉、强光灯、防刺背心)、消防器材(消防服、防毒面具等)、交通器材(警用电动车、指挥背心、停车牌、隔离墩、水马等)有校卫队集中保管,由班长负责;配备到人的警用器材(伸缩警棍、辣椒水等)、服装由队员自行保管并负责。
(二)建立器材使用、交接登记制度。对器材损失或丢失要说明原因,及时上报备查,队员对损坏或器材丢失的情况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的,追究其责任。
(三)装备器材严禁外借,严禁随意动用。
(四)警用电动车主要用于日常巡逻、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使用。非使用情况时须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充电和保养,严禁随意停放在外日晒雨淋,严禁私借给他用。
(五)对讲机严禁随手乱放,统一编号、频道,通话时使用规范的对讲术语,严禁用对讲机聊天和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六)配备的辣椒水、伸缩警棍等易造成他人伤害的器械,只能在我院师生员工的人身或财产即将或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时,非紧急救援不可的情况下使用。
(七)校卫队员在执勤或处在处理突发事件,人身受到攻击或生命受到威胁、处理校园内突发性暴力事件时,可以使用警用器械进行正当防卫及控制,事后要及时报告上级。
(八)爱护公共财产,爱护执勤用具。队员离职时,需移交所有配发的物品。
第五章 校卫队交班制度
第十四条 交接班制度,为衔接好交班人员之间工作,保持平稳的工作状态,交班制度如下:
(一)接班人员要提前15分钟到岗位,着好服装上岗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人要通报值班情况,接班人要搞好检查、交接公物等交接班工作,并第一时间对责任区进行全面检查。
(二)队长与队长交接班过程应交接本班工作重点内容和工作情况,以保障各岗位工作情况顺利衔接和开展。
(三)接班人员没有来的情况下,在岗人员不能擅自离岗。未经报备,超过规定时间接班,按规定处罚,并通报批评。
(四)接班人员要在交接班后,仔细检查负责的保卫区域的安全防范情况,如发现是上一班值班时间财物损失等情况,及时上报,并通知相关人员负责核实;如未发现任何情况或未去检查,出现案件等问题的责任不清则由当班的队员负全部责任,并及时上报保卫处。
(五)交班时上一班队员要打扫好值班室的卫生,否则,下一班可以责令其清洁卫生后才能离开,并向上级报告,按规定处罚。
(六)交接班时须说明值班情况及需下一班处理的问题,并认真做好交班记录。
第六章 学习、会议、训练制度
第十五条 学习、会议、训练制度:
(一)时间:逢双周周一一早交接班(或晚交接班)为校卫队政治、业务学习或体能、技能等业务素质学习训练时间。
(二)学习内容:
1.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处规队规,树立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和团结向上、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
2.认真学习治安、技术防范、交通、消防等业务知识,掌握校情和校园安全管理技能以及各种突发性事件能力,提高安全保卫工作水平。
(三)训练内容:
1.队列训练。主要是训练立正、稍息、停止间三种转法(向左、右、后)、跨立、齐步走、跑步、整理服装、整齐报数、敬礼。
2.正规化执勤动作。来人来访接待、交通指挥动作等。
3.技能和体能训练。技能方面主要是训练保卫器材装备、消防器材、报警和闭路监控等设施的操作、使用,维护与保养以及灭火技能;体能训练主要是训练队员的身体素质。
4.学习相关急救设备的使用方法,掌握急救方法的实操
(四)学习要求:
1.着装整齐,严肃认真、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纪律严明,精神饱满,团结奋进。做到有交流、有体会、有进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起到良好的效果。
2.训练期间,严肃训练纪律,听从指挥,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口号上整齐一致,提高队员的集体主义责任感和荣誉感。
第七章 校园巡逻车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校园巡逻车辆由保安队长负责使用管理,四轮巡逻车驾驶员必须具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一)巡逻车用于校园内执勤巡逻,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私自将巡逻车开离校园。
(二)巡逻车的使用和管理实行责任制,执勤巡逻实行定岗、定人、定责任,其他人员禁止使用巡逻车。当班使用责任人应做好使用情况的记录。
(三)使用巡逻车巡逻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照指定路线、时间在校园巡逻,时速控制在每小时15公里以内,严禁高速行驶,上下课(班)时应避开人(车)流高峰;夜间巡逻时必须开启警灯,非紧急情况不得开启警笛;四轮巡逻车不用时在南大门停放整齐,夜间可开启警灯。
(四)正确使用和爱惜巡逻车,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必须在指定位置进行充电,发现故障立即报告,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严格交接班制度,确保巡逻车管理好,使用好,维护好,定期做好车辆维护保养的记录。
(五)责任人在巡逻过程中,因疏忽大意而造成巡逻车损毁的,必须负责维修并使其恢复原状,造成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六)责任人将巡逻车交由他人使用造成巡逻车被损毁的,除负责维修、恢复原状外,并接受处理。造成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七)其他人员不听劝阻动用巡逻车的,责任人应立即制止和报告,当事人不听劝阻,造成巡逻车损毁的,必须负责维修好,并接受处理;造成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八)根据安全保卫部通知执行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