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做好2019届毕业生的毕业及学位审核、学历学位证书发放等工作,现将毕业生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工作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 具体工作安排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1 | 毕业和学位预审核结果 特殊情况学士学位申请表及毕业班材料提交 | 2019年4月底前 | 1.3月30日前通过教务系统进行毕业审核 2.审核结果通知学生,且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 教务部 学工部 | 汪洁、潘慧灵、各系部教学秘书、毕业班辅导员 |
2 | 完成毕业班学分清算工作 | 2019年4月底前 | 1.4月30日前,完成毕业班学分清算 2.学分清算结果通知学生,且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 教务部 学工部 | 汪洁、各系部教学秘书、毕业班辅导员 |
3 | 上报毕业班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 | 2019年5月底前 | 1.5月10日前完成体侧成绩汇总 2.5月20日前完成补测 3.5月30日前完成成绩录入 | 体育教研室 | 严军锋 |
4 |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 2019年5月21日-6月3日 | 1.5月28日前,完成毕业设计答辩; 2.6月3日前,完成毕业设计二次答辩; | 各系部 | 张良伟、系部负责人 |
5 | 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等成绩录入系统 | 2019年6月6日前 | 6月6日前,指导老师负责录入成绩 | 各系部 | 张良伟、系部负责人 |
6 | 确定通过毕业和学位审核的毕业生名单(第一批) | 2019年6月11日前 | 1.6月10日前,将各专业审核结果汇总成毕业生名单大表,完成证书编号工作,完成学历、学位注册大表的制作 | 教务部 | 俞优姝、汪洁、潘慧灵 |
7 | 召开学位委员会会议 | 2019年6月17日(周一) | 1.6月10日前,统计初次毕业毕业率、学位授予率,形成汇总表 2.6月10日前,汇总特殊情况申请学位学生材料 | 教务部 | 俞优姝、潘慧灵 |
8 | 各专业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第一批),并盖章 | 2019年6月18日-19日 | 1.6月18日前,打印好第一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6月18日开始,按专业发放证书 | 教务部、党政办、学工部 | 俞优姝、潘慧灵,毕业班辅导员 |
9 | 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 | 2019年6月20日(周四) | 组织毕业生参加毕业典礼,自行组织学位授予仪式 | 党政办、学工部 | 胡建平、刘宇、朱颖栋 |
10 |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第一批) | 2019年6月20日-21日 | 离校手续的办理流程 | 学工部等毕业班部门 | 刘宇、金阳、毕业班辅导员 |
11 | 期末考试(部分毕业生参加) | 2019年6月17日-30日 | 5月底,安排好期末考试并通知学生 | 教务部 | 赵茹冰 各系部教学秘书 |
12 | 毕业和学位审核结果(第二批) 结业和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名单 | 2019年7月5日 | 7月2日前,审核确定第二批毕业名单、结业生名单、延长学年名单,审核结果通知学生,且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 教务部 | 俞优姝、汪洁、潘慧灵、各系部教学秘书 |
13 | 各专业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第二批),并盖章 | 2019年7月8日 | 7月7日前,打印好第二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 | 教务部、党政办、学工部 | 俞优姝、潘慧灵,毕业班辅导员 |
14 | 分批打印毕业生学业成绩表 | 2019年6月20日-7月8日 | 教务部 | 汪洁 各系部教学秘书 | |
15 | 完成毕业生学籍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 2019年12月底前 | 教务部 | 潘慧灵 各系部教学秘书 |
二、毕业和学位审核、证书发放的工作要求
1、教务部严格按毕业生所在年级培养计划及毕业班文件要求进行毕业审核,并严格按照我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要求进行学位审核。学工部毕业班辅导员必须将每位毕业生的毕业、学位审核结果告知本人,并做好毕业班解释工作,学生本人对结果无异议后签字确认,签字文档上交教务部留系部备查。签字确认工作建议与4月底的毕业班学分清算工作同时进行。
2、要求学工部精心组织,确保证书发放、签领有序无误。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分批次的领取时间和流程由学工部安排,第一批于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6月20日当天发放,其余批次按期发放。请毕业班辅导员将学生签名的证书领取签名单(须辅导员签字)上交教务部备查。
3、未达毕业要求的学生,在标准修业年限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含毕业实习、毕业设计),但尚有课程不及格者,可发给结业证书,教务部毕业审核后整理出结业学生名单发学工部,无需填写结业申请表,但毕业班辅导员须让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结业学生结业后给予一次返校重学机会,若最长修业年限年内仍未修满学分者则永久结业。未达毕业要求和结业要求的学生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申请表见教务部网站),经学工部审核后报教务部审批。达到最长修业年限仍不符合毕业及结业要求的学生,予以退学。
教务部 学工部 党政办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