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50号)(附件1),经研究,决定组织本院“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
(一)项目类别
实践基地分文科实践教育基地、理科实践教育基地、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等。优先支持兼顾其他学科门类、具备多种实践教育形式的综合性实践基地的建设,优先支持积极参与和开展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的项目。
(二)项目管理与评价
实践基地建设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的方式,立项2年后根据绩效开展认定工作,通过认定的授予“浙江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二、材料报送
按照《浙江省“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推荐名额分配表》安排,我院可推荐2项。
请各系部积极组织人员申报,并请有意向申报的基地负责人于9月20日前将《浙江省“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infojkb@hdu.edu.cn,纸质版打印1份交至格致楼442,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58619199。
附件1:关于开展“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附件2:浙江省“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doc
教务部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