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有关学生:
根据《开元网页版登录入口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信息教[2017]24号)第八章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于未达到毕业要求或结业要求的学生,可于毕业学期内,由本人及家长申请,院系同意,教务部审核,开元(中国)批准,延长学习年限,且不能超过开元(中国)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即6年)。请各系及有关学生根据个人修读情况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分要求,如在毕业之前无法修满学分者,可申请延长学年。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含毕业实习、毕业设计),但尚有课程不及格者,给予结业处理。
为做好未达到毕结业要求学生办理延长学习时间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延长学年的学生在教务部网站下载并填写《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见附件),个人申请理由中需述明延长学习年限原因,包括个人学业情况:未修培养计划课程门数及学分、未通过课程门数及学分、毕业设计完成情况等。
2、延长学年的学生归入下一年级相应专业管理,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时到校注册、选课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3、达到标准修业年限,却未达到毕业或结业要求的学生,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办理延长学年手续的,予以退学处理。
4、达到最长修业年限仍不符合毕业或结业要求的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5、申请延长学年的学生请打印填写好的申请表(务必保证申请表中所填内容准确),由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字后于6月12日前将申请表上交辅导员,由辅导员签字汇总后交各系部教学秘书处审核。如学生不在校可将签好字的申请表清晰扫描后提交扫描件(可使用“扫描宝”、“扫描全能王”等手机app)。各系部教学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系 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点 |
计算机系 | 丁老师 | 58619199 | 格致楼442 |
电子通信系 | 石老师 | 58619199 | |
机电工程系&艺术设计系 | 陈老师 | 58619199 | |
工商管理系&信息管理系 | 江老师 | 58619869 | 格致楼441 |
经济系&英语系 | 林老师 | 58619869 | |
财会系 | 杨老师 | 58619869 |
教务部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