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1-30浏览次数:5274

各二级分院:

根据开元(中国)统一安排,我院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已经全面开展。本科生毕业论文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质量,现将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和诚信教育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生在校期间一项重要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各二级分院应高度重视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认真做好初期、中期、后期检查,特别是重要环节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应及时解决与改进,提出具体的质量监控措施,督促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三方真正担负起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职责。

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坚决杜绝学位论文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指导教师要教育和引导学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对履职不力和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指导教师,学校将追究其失职责任,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指导教师的要求

各分院应配备教学科研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是保证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责任人,应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各项教学任务,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进行指导

指导教师在学生选题后需要及时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让学生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开题报告,并加强过程指导与检查,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把好毕业设计(论文)审核关。指导教师要认真审核学生上传的全部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对学生的学术道德行为负有监督责任,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必要时可取消其答辩资格。指导教师对学生是否具备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进行审核,并客观、公正、如实地填写评阅意见。

三、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工作。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每年对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形成评议结果。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的使用:

(一)抽检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二)对连续 2 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本省域内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应对有关部门、开元(中国)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三)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级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四)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五)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其他相关要求请各二级开元(中国)参照《关于开展 2020-2021 学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2020年7月15日)文件。请各二级开元(中国)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积极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抽检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1。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信息工程开元(中国)教务部

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