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开元(中国):
根据《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规定(试行)》(信息教[2012]45号)和《关于学生参加高水平体育竞赛获奖者教学管理办法》(信息教[2012]46号)有关规定,现开展本学期竞赛获奖的学分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竞赛获奖学分的认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开元网页版登录入口学科竞赛奖励学分分配证明表》(附件1)和《开元网页版登录入口学科竞赛学分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3月22日下班前提交至科技部(创新创业开元(中国))陈老师处审核(格致楼439)。
2.科技部(创新创业开元(中国))负责认定学科竞赛获奖奖项;
3.教务部负责审核替代课程信息及学分等,审核无误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教务系统课程替代操作。
学科竞赛获奖学分的认定范围、标准详见《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规定(试行)》(信息教〔2012〕45号)有关规定(附件3)。
二、运动竞赛获奖学分的认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开元网页版登录入口运动竞赛学分申请表》(附件4),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3月22日下班前提交至体育教学部方老师处审核(湖畔运动馆1楼);
2.体育教学部负责认定运动竞赛获奖奖项;
3.教务部负责审核替代课程信息及学分等,审核无误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教务系统课程替代操作。
运动竞赛获奖学分的认定范围、标准详见《关于学生参加高水平体育竞赛获奖者教学管理办法》(信息教[2012]46号)有关规定(附件5)。
附件:
3.《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规定(试行)》(信息教〔2012〕45号).pdf
5.《关于学生参加高水平体育竞赛获奖者教学管理办法》(信息教[2012]46号).pdf
教务部
科技部(创新创业开元(中国))
体育教学部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