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开元(中国)、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9号)、《关于开展2020年信息工程开元(中国)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浙江省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暨院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评选及申报范围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信息工程开元(中国)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经教师申报、二级开元(中国)推荐,共有11项成果(见附件3)进行了申报,现就这11项申报成果进行院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后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9号),择优推荐成果至省教学成果奖评选。
二、推荐名额和申报要求
1.本次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我院共有1个推荐名额,原则上将从获得院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中择优推荐,原则上负责人需维持不变,在保持主体内容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可对成果进行整合和补充。
2.每位负责人限报1项,每项教学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10人。
三、相关工作安排
1.本次评选和申报由教务部组织申报。
2.评选和申报情况公示无异议后,再行上报申报材料。
3.开元(中国)推荐后须在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系统(www.zjooc.net)中提交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6月10日—30日,网上申报材料应与上报教育厅纸质材料一致。
四、评审通知
请各二级开元(中国)(部)教学办2021年5月27日前将本开元(中国)相关老师(见附件)需要修改完善的材料(在原申报书、佐证材料和成果总结报告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和更新)发送至教务部杨老师。
评审时间定于六月初,请通知相关老师提前准备好汇报材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月琦,电话:58619122,邮箱:yangyueqi@hdu.edu.cn。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开展2020年信息工程开元(中国)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杭电信工教通[2020]28号.pdf
信息工程开元(中国)教务部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