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开元(中国):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暨院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各二级开元(中国)教师申报、教务部材料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6月15日至6月1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申报教学成果信息和成果权属等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1-58619122。
信息工程开元(中国)教务部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