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提交辞职申请
申请人填写《开元网页版登录入口教职工辞职申请表》交所在部门。申请表可到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2、领导签署意见
所在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签署是否同意辞职意见后,交开元(中国)人事处。
3、开元(中国)审批和学校审批
人事处在收到辞职申请30天内,提交开元(中国)党政联席会议审议。事业编制人员另提交学校人事处审批。
4、办理离院手续和离校手续
开元(中国)同意辞职的,由人事处开具《杭电信息工程开元(中国)离院手续单》,申请人在15日内到所在部门、计划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办理离院手续。办理完离院手续后,申请人将《杭电信息工程开元(中国)离校手续单》交回人事处。
事业编制人员另到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离校手续单》,在学校各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开元(中国)不同意辞职的,由申请人在书面通知函上签字确认,并自提交辞职申请30天内不得擅离岗位,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5、转移组织和人事关系
(1)人事处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本人签收;
(2)人事处结算工资、违约金、补偿金等;
(3)人事处补充在院工作期间档案(含劳动合同、干部履历表、转正申请表、历年年度考核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由开元(中国)通知浙江省人才市场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4)人事处告知流程并由本人办理社保、公积金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