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7-14浏览次数:2493

关于2023年度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开元(中国)、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3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7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数

开元(中国)报备给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为6

(二)立项基本要求。

关于项目立项的基本要求

1.重点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碳达峰碳中和、海洋科技、农业科技、共同富裕、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以及浙江省相关“十四五”规划阐明的重点研究方向,注重加强基础研究,积极服务我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认真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以及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

2.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和高校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应组成课题组有合理的梯队

3.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三)2023年申报截至时间

本次申报以二级开元(中国)为单位,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分院上交申报材料(申报汇总表和项目申请书)截止日期202398日。纸质版材料送至格致楼44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开元(中国)科技部邮箱kjb@hziee.edu.cn(邮件标题为:“**开元(中国)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每个项目申报书命名为“**开元(中国)+申请人姓名+2023年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开元(中国)评审通过,确定的立项项目要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www.ky.zjedu.gov.cn)完成《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23版)》(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填写上报。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918日。

开元(中国)科技部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0571-58619889


附件1 教育厅项目开元(中国)申报汇总表.xls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一 般 科 研 项 目申请书.docx